甲方:XXX{借款人}身份证号XXX
乙方:XXX{贷款人}身份证号XXX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十万元,小写100000圆整,于2011年7月30日交付甲方,
借据期限:2011年7月30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止,本合同自2011年7月30日生效,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律。
备注
1:乙方XXX五年内完婚,此借据作废,借款无效。
2:甲方XXX五年内达到双方口头承诺,对已方尽照顾,爱护之事,此借据作废,借款无效。
3:若已方XXX凭此借据胡乱滋事,{凭此借据问甲方爸妈要钱}甲方有权不付
甲方:XXX 乙方:XXX
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8月1日
请问我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律吗,如果没有应该怎么签订,谢谢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