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数码城购买一笔记本电脑。开始时柜台内部有人员与我们交涉。我们把我们所要求的配置完整清楚的告知后,又有一销售人员接手。面对第二个销售人员我们没有再次重复我们的要求。只是谈了价格。后来买回家后发现我们要的配置不是我所要求的配置而是他给我们看的样机的配置。并且当时买的时候我们要求看我们想要的配置的机子的时候销售人员说外面没有样机。外观什么的都是一样的只是CPU不一样。如果要看就必须先交钱。现在我想要求换机子,并且让商家承担一部分的损失。可不可以?不管可不可以,请列出详细的法律依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