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的一家企业,现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
自今年七月一号开始外来从业人员开始转城保,但是个人要缴纳相应的保险费,我司现在工资是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如个人的工资组成方式:最低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职务津贴(个别人员有)+工龄工资(个别人员有)+奖金(个别人员有)=实发工资。比如一位员工在该月所有的工资项目加起来拿了1500元后来要扣除个人应缴保险140元实得1360元,这样是否符合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另备注:我司在淡季的时候员工不加班一个月薪资所得也就1300左右,那要扣除个人应缴的保险后了不足1280元,这样是否满足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希望您能抽出时间来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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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都不计入最低工资,也就是说最低工资就是落入劳动者口袋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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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即应保证工人工资扣除个人应缴的保险后不低于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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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必须保证工人工资扣除个人应缴的保险后不低于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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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扣除个人应缴的保险后不低于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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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净到手工资,不包括应缴保险及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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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