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问题: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我是*的农民,今年39岁,在当地一家工厂工作,每月工资为905元。2010年10月13日,工作时因不慎滑倒在废料池中,造成烫伤。今黔**工伤医院诊断:肩背部,臀部,双下肢特重度烧伤(面积55%,深||度__深|||度)。住院5个月,后鉴定为工伤伤残5级。2011年6月8日,我领了工伤证。治疗费全部由工厂支付的。休息了3个月,在受伤的时间里单位只发放了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休息的时间没有发放工资。现在如果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多少赔偿?本人受伤后无法从事体力劳动能向工厂申请支付一笔补偿金吗?

其它综合
2011-08-08 01:09: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五级工伤的赔偿项目为: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数额算起来比较复杂,建议来点咨询或是面谈。
  • 单位发50%的工资不合法。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18个月的本人工资,72个月的工资(贵州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当然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较多且繁琐,建议你来电或是约见面谈
  • 有伤残津贴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 你好,具体按照你的工资计算。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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