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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动车相撞,对方逆向行驶,对方受伤了,我把他送医院后交了两千医药费,他缝针后住院修养,到警察局销案时,对方又要我交一千五医药费,这钱我还要付吗?这种交通事故应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11-08-05 00:29: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根据合法鉴定确定赔偿数额。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责任由交警认定。。
  • 建议不要销案,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分清责任比例。赔偿数额则依据责任比例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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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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