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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房子是2000年的房改房,户主是公公的名字,当时是按公公婆婆的工龄算的,但所有的钱都是我们掏的,当时还借我妈2万块,借条是我老公2000年写的,去年我们花了9万装修,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现在他要和我协议离婚,但房子他说他又做不了主,况且我们又没有孩子,可他却一直拖着不办,我又不想这样耗下去,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我能分到一半房产吗?我需要上诉到法院吗?

房产纠纷
2011-08-02 19:00: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登记在您公公的名下是不能作为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房款是您所交纳的,您可以要求返还房款。
    20000元借条作为债务需要您夫妻2人共承担。
    装修问题需要看有无约定,如果无约定,需要相应的证据证明,之后可以进行请求。建议您能够与律师联系。
  •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就不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
    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可以要求返还你们购买房子的款项,其中一半可以归你个人所有,借你妈妈的钱应该由你们两个人共同偿还,
  • 你分不到房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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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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