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左右,本人通过湖南中介小汪(之前不认识,第一次合作)介绍,去往湖南,从XX公司业务经理李经理手上,购得挖机一台,李经理出示了公司印章等各类证件,并签订合同将车拖回,而后转手卖给了江西老板。后来湖南警方联系我,告知该车为李经理私刻公章,非法出售的,由于李经理将钱不知道花哪了,也无法赔偿,现已入狱,现湖南警方已经从江西老板手上将该车拖走。请问,该事件中我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买车时曾检查李经理的证件,而且不知道该车为李经理非法出售,之前也不认识小汪和李经理)?如果江西老板起诉我,我该怎么应对来避免我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