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与姐夫是再婚,再婚时双方约定姐夫婚前房屋一套(与前妻离婚时判归姐夫)为婚后共同财产,抚养姐夫的儿子也共同承担,姐夫的前妻看他结婚了,就要姐夫去公证将这套房子归他儿子,请问姐夫与前妻不经过我姐姐的同意,这份公证是否有效?我姐姐有处理这套房屋的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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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已约定为共同财产。如没经过你姐的同意而处分,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你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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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未经过你姐的同意而处分,应当向法院起诉主张你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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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可以主张该房屋的一半产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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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既然约定了这套房子是您姐和姐夫的共同财产,他们公证赠与只能处分你姐夫那部分,他们公证时你姐应该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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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确认你姐姐和姐夫的婚前财产约定是否有效,如果有效的话你姐姐对该房产有所有权,你姐夫不能私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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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