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一工厂做了将近16年.现那工厂要搬迁.我老婆不肯去.工厂不想不偿其损失.工厂领导就逼我老婆辞职,不然就不发工资,请问我老婆这情况有得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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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双方应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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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与您解除合同关系的话,用人单位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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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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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不辞职。不发工资,建议立即向劳动局、政府信访办投诉。
如单位解除合同,可要求补偿。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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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