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有一问题想请教 我是在深圳市内一家按脚按摩休闲场所工作的技师 但是在我刚进那店里时 那场所要我交了一共800元的押金 我当时现金没那么多只先交500剩下的在我以后工作的时候扣 而且那押金不管你做多久都没有得退给你 人人都一样 也没有跟我们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书以及买社保 而且我们正常上班是10个小时 一到星期5至星期天就要上12个小时没有加班费 我们没有低薪 完全是做一个小时的客人店里分8块提成 另外小费客人自愿随意给的 所以得不到和其他行业一样的待遇 我在那已经做了差不多两年 都还是那样子 而且深圳关口边境的地方那样店都是那样 请问我该用什么样的法律去为自己争一口人权尊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