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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4个子女 1个儿子 3个女儿 儿子是老大一直与老人住一起 2003年老人去世 没有立遗嘱 由于老人生前房产只买了60% 剩下40%由2女儿购买 其他子女同意 也写了协议 协议内容大致是:经子女协商 同意2女儿购买40%的产权并且将房产暂时归于2女儿名下 最后遇到房屋过户 拆迁 补偿费 都归孙子 孙子给其他子女相应的补偿。4个子女都签了字盖了手印 05年房屋就产权就办理下来归2女儿所有 09年2女儿将房屋转给孙子 现在房产证土地证都为孙子得名字 但老人的另外2个女儿认为 2女儿在办理房产证时并未通知他们 他们不知情 而且她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房产过给孙子得 现在她们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请问她们有多少胜算

其它综合
2011-07-29 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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