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号 朋友在一起喝酒,对方喝多了摔倒,出于好心,我将对方送往医院,检查完后我将对方送到旅店休息,我回公司正常上班,事后,对方诬陷我打他,将我告到北京丰台派出所,当时我有一名人证,经派出所调查后,与我无关。6月7号,此人将我与其证人一同起诉,指明我将其打伤,并要求赔偿16230元,而且对方找了一名律师,请求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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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律师,你也有聘请律师的必要。只要对方没有证据证实,你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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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律师可以去派出所调取证据,帮助你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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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请律师,肯定会比较被动。派出所的证据对您还是比较有利的,有问题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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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积极应诉,以确定您和证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您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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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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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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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还是及时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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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