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2月11日寄出一台平板电脑,快递公司**快递,网站上查询到13日快递已经背签收,但是签收人的姓名不是收件人的姓名,我通过旺旺联系收件人那边,他们一直称找不到我的电脑,所以当时我也不知道是收没收到货,只是一直联系收件方帮我查找货物,直到4月底,收货方才明确表示他们是没有收到我发过去的电脑,应该找快递公司,之后5月初的样子我电话联系了韵达深圳客服中心,进行了投诉,之间他们要求我等待,并发送了快递单的底联传真到上海,直到7月22号,在我主动打了不下十个电话催促之后,那边的理赔专员告诉我,他们同意赔付运费的5倍,也就是50元。当时我就表示不接受这样的赔偿,要求按我的货物价值赔偿,到现在也再没有人跟我联系,那我现在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我的权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