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下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我是08年9月入的该公司,2011年6月份该公司借口此项业务没什么做的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您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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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位有过错的话,应赔偿违约责任及其他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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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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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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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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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你6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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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工作限补偿,满一年补二个月工资。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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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争取到6个月以上的赔偿金。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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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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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