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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起诉离婚 ,由于对方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有确切证据)。可一审由于男方与法院勾结,我姐身受严重的鞭伤却没能成功离婚(一审生效于去年十二月份)。今年六月向法院再次上诉,前日法庭请去谈话,说了男方的意思:只要我姐不要任何财产也不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才可同意离婚。所以我们一家没了辙了。看到律师您的网页,请求您的帮助。 我提几个问题,冀求老师答疑解惑。 1. 老师分析一下此次再次诉讼,能够离婚的希望有多大 2. 男方非要说我们家在他那里借了很多钱,但此事根本就没有,料他也无法伪造出什么证据。只是害怕他和他的朋友伪造什么欠条之类的就真麻烦了,所以我想请问律师能否给一些建议? 在这里我说一下我们双方的基本情况: 男方已经37岁,我姐28岁。有一个7岁的小孩. 以下是我个人关于这件事情的分析,希望律师能参考: 1我个人猜测其实是男方只是不想分割财产,所以借法官传话(一审他们就有勾结),想让我们主动放弃,毕竟一审判决书上关于财产数量写得很清楚,再加上男方是过错方,真要按照法律程序肯定是要分割一部分财产的。 2我们家的想法是能争来一些财产更好,争不来也就算了,只求能够离婚。 另外,我在网页上看到这样一项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我对此很纳闷,这玩意永远不能调解那岂不是一辈子都要把两家子人永远绑定吗?

民事相关
2011-07-22 23:43: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