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山东济宁的。想咨询一下问题?企业占地,我们一次性领取的补偿。补偿完毕一年多。村委会却找上门,要求我们退出部分补偿金额,我们没给。村委会就以“以他人名义。两次多领取补偿款”为由。 把我们告上了法庭。一审二审完毕,我们均以败诉。我方提交的证据也没被采纳。我们收到二审判决书是7月14号,而判决书上是2011年5月18日。我们现在申诉不晚吧,该如何申诉。谢谢

其它综合
2012-08-25 09:38: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二审是终审判决,送达之后生效。如果不服该判决,只能申请重新再审,再审的申请程序是两年内可以提起。
  • 两年之内均可以申诉
  • 两年之内 当事人是可以申诉的 可以委托本人代理 我也是济宁的 电话约谈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