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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因为我的这个问题牵涉到两个陶瓷厂,在A厂工作7年,然后A厂的股东把我带到B厂管理,后在工作中把脚摔伤了,借此B厂解雇了我,(注:我在B厂只工作了4个月,我是A厂股东带过来的。),现在A厂股东和B厂的老板都吹我结工作资,请问现在我是去结与不结为好!麻烦您请给我见意,还有我现在主要问题就是取证难,由于自己手上没有劳动合同,像我这样的情况,仲裁委员会会受理我这样的事吗?还有请问像我这样的1期尘肺病,按照目前的法律大概能获赔多少呢? 谢谢你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解答,在此我非常非常的感谢你! 此致敬礼!

其它综合
2011-07-19 19: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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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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