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租用期自2011/6/26-2012/6/262.450/月,1个季度一付,现已付款1350/季度以及1000保证金3.合同第四条:乙方在租用期间要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不得作为非法场所,不得转租。如出意外,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收回房子,退回剩余租金,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一个月的押金)4.合同第八条:乙方须准时缴付房租,逾期一周未付房租或其他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东西搬出,并没收信用保证金目前情况是这样的:在签订合同的第十天(但是我没有搬去住过),我就通知房东我不租了,现在房东要收取我三个月的房租,我打电话给房东她就挂掉我的电话,也不跟我说具体我们见面的时间,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好。

合同纠纷
2011-07-14 15:53: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租房合同到期没续签
44923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 1103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股权结构怎么变更
股权结构变更
股权结构怎么变更
民法典关于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的规定
民法典 2233
民法典关于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的规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61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8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3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0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