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为生病在家,上网认识了网友,并与其见面,之后多次为网友借高利贷担保,放贷人上门追债,男方只好卖掉房子分了一半卖房款给女方还债,并已经离婚。女方暂时回了老家。因为房子还在办理中,又有追债人上门讨债,现在是住进此房等女方还债。男方报警后,110上门说这是民事纠纷,没有刑事纠纷,也只是做了笔录。男方还要上班赚钱养女儿,供女儿上学。请问,这种情况下,男方怎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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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个人原因借款且能认定非用于家庭生活,男方可不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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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给律师全权办理。
专业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如需帮助,可拨打400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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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人上门追讨,报警
我代理过很多高利贷案件,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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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