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女方结婚前一次性购买一套经济使用房,刚够买房之后不久半年内跟一男结婚,但,房产证未下来,过后二年后才出来,但,房产证上面却是二个人名字,请问,如果现在离婚了,那套经济适用房该怎么办,需要在离婚协议上面写明吗?还有需不需要去做个公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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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离婚协议可以按照你们自己的意思约定,关于房子的约定最好是做一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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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办理相应的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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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银行贷款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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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财产的话,最好经过法律审查后再做,否则麻烦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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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在房产上登记为两个人共有,那你们离婚协议书就要写明归你个人所有,然后他协助你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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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肯定要写明。要办理过户就必须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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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