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9月开始在**银行成都金牛支行从事电工工作,2004年单位与我签订了半年劳动合同。以后再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办理社保。直到2011年3月单位要求与我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补偿了我7个月工资。现在我已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11个月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两项请求。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仲裁不支持我双倍工资请求那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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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你可以起诉。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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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对劳动仲裁不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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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裁决错误,你可以在法院纠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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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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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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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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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