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人员在酒吧发生口角后打架,由于报警事态平息 双方散场。事后乙方在离第一事发地吃东西时,又遭到甲方叫来的一车人围攻,其中乙方一名青年为自卫将甲方一人用啤酒瓶将脸划伤,1。这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2.判多久? 3.鉴于案情有何降低责任或刑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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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殴不好认定防卫,防卫必须是正在受到侵害时而没有其他方式避免;2、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举报他人犯罪,立功;积极赔偿被害人积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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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三年以下,重伤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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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轻伤三年以下,重伤三年以上十年以上,但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要以公安机关的鉴定为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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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这个要根据具体情节判定。面部伤口很容易构成轻伤,轻伤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但可以争取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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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