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商铺买卖案子在地方法院已判.到二审判发回重审.因被告跟二审的法官关系好.我想撤诉,再增加标的从二审再已相同的理由起诉,到省院终审.请问法院还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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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否第一次的判决对您比较有利,然后被发回重申了?如果您要撤诉是可以的,但是起诉的话,是有管辖的,您的标的额没有达到标准的话是不可能直接到中院立案的。您现在主要怀疑二审法官徇私的话,那你要有证据可以去举报他。如果按照您说的,一审到中院,二审到高院,但是一审中院判决下来,如果对您不利的话,您上诉到高院,高院支持一审判决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您的案件还有其他地方的可以管辖的,那撤诉之后,考虑去其他地方立案,还有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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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撤诉是可以的,但是不得再以相同理由事实起诉。直接到到省高院起诉的话是有大的标的和案情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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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查看一审和二审的材料后才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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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视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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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