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购买货物时要的颜色是咖啡色,现在商家给我发的是白色的。与他交涉,他并否认是咖啡色不想承担责任。当时购买柜门时商家说不用定合同,我们也就没有定。可现在又冒出来个合同,上面还写明了颜色(本来合同上没有注明任何颜色,明明是过后加上去的没有复印纸的字迹)还冒我们的签字说是我们都签过的合同同意了的。去了几次交涉,都只同意处理了白色柜门后才给我们重新定制。而且还要等三个月。如果处理不掉就得我们来为白色柜门来买单。当时真不应该一下子把全额都侍给他们,这下被动了。我就不明白了,明明是他们的过失怎么能要我们还承担呢?还要我们来买单呢?律师麻烦您来给我们出个主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