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5.22早7:22,地点,广东一个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天气:阴雨。
事件:我家人穿着雨衣骑自行车去上班,经过一十字路口时,先看没有车经过,便拐弯,却被后上来一辆小车撞了,造成髋关节胫骨断裂。住院一个月。手术费1万6.一年后除钢要一万。对以后生活影响较大。
事后处理:事故发生后交警判了双方负同等责任(这个判定我觉得不是事实,因为我家人没有认定书上“猛拐弯”,不过当初听说交警是先叫签字后给认定书的)。出院后,司机说超过五千块免和我们协商。保险公司说,等三个月后定残再做协商。
请问,第一、是三个月吗?三个月后,那些误工费、住院费等还有效吗?如果有,我们具体要他赔多少?
第二、事故发生在广东,由于要开销我家人出院后就回到灵山了,回来医疗费、每个月复查费之类在赔偿范围吗?在这一年中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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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各地判决不一,本案中你方为非机动车,对方依法应赔偿你方的民事损失,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本案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只要你不超出一年起诉,本案中你所发生的合法的民事费用,应由对方赔偿,本案的具体办理并非三言两能教会你,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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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与事故相关的费用都可以要求赔偿,伤情稳定后鉴定伤残等级,最好直接起诉车方和保险公司,在强制险限额内保险公司先赔偿,再按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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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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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