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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一家工厂上班,。是一个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集团在惠州新建了工业园,现在要把我所在的这个部门搬迁到惠州去,公司表态如果不愿意去惠州工作的就调到生产线上去。职位,工资,不变。 而我是做夹具,机械技术方面工作的,到产线并没有专业对口的工作。虽然待遇不变,但工作性质变了,名义上还是技术员,实际也就是普通员工了。 请问,如果我不去惠州,也拒绝去生长线工作。可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万分感谢!律政人士,知法懂法的各界朋友,给予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7-01 20:36: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