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签合同,没有保险,干了7个多月,过完年被辞退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我申请了劳动仲裁,5月6日开的庭,单位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不承认劳动关系,我提供了2个证据:工资条和我在单位打印的入库单。工资条就是一小长条纸,只有工资数额,其他什么也没有,入库单是用录入软件打印出来的,制单人是我的名字。但对方律师说没有单位公章,证据不充分,入库单上有主管的签字,对方律师说他们要核对单位是否有这个人,最后仲裁员要他们提供一下单位的花名册。 我想知道公司会在花名册上做手脚吗?劳动关系肯定是事实,像我这种情况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