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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锡山区东港镇人。父母育有3个女儿,我是老三。大姐是招女婿的,结婚后大姐的女儿和大姐夫的户口在一起,户主是大姐夫。我老公是外地的,在外地结婚生了儿子就和老公儿子一起住娘家,一直在无锡本地上班。儿子从幼儿园开始到现在初三一直在本地念书。儿子的户口本来是贵州的,在04年的时候和他爸一起迁到我娘家,户主是我爸。户口迁进来已经7年多了。我自己的户口一直在家里,从未迁出。我的婚姻也类似于“招女婿”的性质了。儿子从小就有我村上的独生子女费40元至今。现在村长一口咬定村上每年的分红我有但儿子老公没有,他说一家只能有1个女儿招女婿,我只能算是嫁出去的。我想问问像我这个情况到底有没有权利让我儿子和老公享有村民同等的待遇。因为我老公和儿子迁过来这么些年,我婆家村上的分红必定是拿不到的,父子俩迁过来7年多如果这里也没有分红的话岂不是我们两头落空?村长说我老公和儿子在村上没有田的就没有分红。另外,我们村上有几个老板早就把户口迁出去了,村长去巴结,让那几个老板把户口迁回来拿分红,这算怎么回事?太势力了。我家里条件一般,如果我儿子和老公能拿到分红的话,我们的压力多少回减轻一些~盼您回复!

其它综合
2011-06-29 23:10: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