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领养女,从小被收养,是在收养法实施之前领养的,没有办理领养证,户口是独立的,能否继承养父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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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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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欢迎电话或者到向阳路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山东省潍坊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找马敬律师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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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