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7份从甲手里转来了个店面,合同上是这个店面是两间,但一间是已经租给一个开理发的,我们只使用了一间,因为说两间,所以转让费也较高,那时我们也不太懂,理发店是没有和甲签合同,也没有和房东签合同,房租是甲收来在一起交给房东的,现在房子要到期了,到续交房租与房东签合同了,开理发的要想把房子合同分开,那我不同意了,我认为要分开那就要承担我一部分转让费,他不同意,开理发的说租这房子时交了几千元转让费,但甲说那是什么物品转让的费用,不是门面转让费用,而我那时交了2万多的转让费呢。
我们把甲找来,甲与开理发的互相耍赖,甲说他和开理发的说了那店面开理发的没有转让权,开理发的说他没有说。现在开理发店的耍赖了,也不交房租,还霸占房子,说只要把合同分开他才肯交房租。房子还有几天就要到期了,我们该怎么办呢?请有关人士帮帮忙,指点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