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爱人先前受聘于某县人民医院,后被此医院解聘,但护士资格证仍注册在此医院。因为我爱人在县医院工作期间医院未按规定给她们交纳保险,后又未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无故解聘了她们,现我爱人和同事们已联名起诉医院。现在我爱人应聘到本州的另一医院,需要变更资格证到现工作医院。可到原工作医院变更时候却受到刁难,院长要求我爱人写一份申请,并承诺不起诉医院方给予变更资格证。请问医院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我们现在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它综合
2011-06-29 1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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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