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成都郫县犀浦14大队橡树湾华润建筑公司上班。由于走道内无照明导致从26楼楼梯出摔跤滚落到25楼。受伤情况是:右下肢趾骨,盆骨骨折。请问我们需要些什么去评残。
附加:她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出事后工地上把人带至犀浦中西结合医院治疗了1个月就叫我们回家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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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可以构成伤残的,申请伤残鉴定时需要提交病历、拍摄的片子、身份证等,为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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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在作伤残评定前应先行进行工伤认定.评残需要提供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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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片子等,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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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部门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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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