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单是这样写的:
同父母议定,愿将房产家业分成三份,北边四间给老二《北边是一个院》,南院西三间给我《也就是老大》,东三间给老三,父母住房由哥三出款买砖盖三间,以后拆分为三分
《父母住房在南院我和老三中间盖的,现在父母住房拆了,老三占了几米重新盖的新房,我现在也想盖。老二不同意跟我要一米的地方。》
我想咨询的是:分家单是以后拆分为三份,是分给他自己出资买的砖,还是分给他地,他给我要一米地方有他的吗。还有我的房产证是分完家领的。写的米数没他的份。他现在不依不饶。把东西放到了我家,还说丢了我要赔。他的做法犯法吗?我要打官司能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