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自1999年11月就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直到现在,由于老板对我个人的工作单方面有看法,调整了我的工作,现在又准备降职降薪,其本意是想让我主动离职,不给补偿。在这家公司近十年中,公司只到06年6月才给买养老保险,其他保险都没有买。而且在这十年中公司的休息制度直到去年才改为每月休息4天,之前只有两天、三天,每天工作9小时。由于我的职务的关系,经常加班,应该的休息时间都没有休息。此外我的工资相对福建漳州龙海市本地平均工资来说较高,月4000块。此外我公司又和我们形式上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应付劳动部门的),具体时间不清楚,没有给我们另外一份!我不想耗下去,主动辞职,会得到哪些补偿?

其它综合
2011-06-23 22:31: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