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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了,法医鉴定已经定为轻伤,但法医鉴定要5天后警察才能送到派出所,派出所说要等看到法医鉴定才能抓犯罪嫌疑人,请问,警察办案都是这样遵循程序的吗?假如等到7天以后才提审犯罪嫌疑人,那还不早跑了?要不也已经串好口供了。还有,我现在已经给警察提供了两个怀疑对象,警察说假如他们就是不承认,警察也没有办法,还建议我自己找人再揍回来,警察怎么能说这种话呢?是不是公安系统就是这样办案的,不出人命对他们来说都是小案子,需要花很多钱打点才能出力办案,我可以向哪一级上级机关投诉呢?是不是投诉也没有用呀?

其它综合
2011-06-23 15:09: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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