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下一个工人,。因为只是临时工,没订用工合同.前些天出车祸了,要截肢。现要求我公司盖个公章出个收入证明和对方索赔。但我但心这章盖了他以后会和我打官司要医药费什么的?因为不是在工作时间出事的,而且又没帮公司创造什么效益。请问我在这件事上要负对方什么责任?可不可帮他出这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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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要注意了 不能随便给他出 你最好电话告诉我详细情况 看怎么处理 防止被对方取证 向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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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公章的,他可以去申报工伤认定,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的风险。
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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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提供收入证明,他不是在上下班及工作时间出的车祸就不算工伤,建议电话咨询南京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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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你对你单位的性质与用工形式描述不够详尽,如果你是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你应该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对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相关权益;
第二,关于对方交通事故与你的关系。如果对方仅由于个人原因遭遇车祸,不是工伤,对方主张医药费及相关权益与你没有关联;
第三,关于公章盖了之后承担的法律后果。盖了公章,意味着你承认与对方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不盖公章,对方基于别的证据能够证明与你方单位具有事实劳动关系也能主张相关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只是鉴于车祸,与你关联不大,如果鉴于劳动争议,你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还有疑问你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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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