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于08年2月进入杭州一家外企,今年4月8号生了小孩,产假到7月18号才结束,我们部门将于6月底被另一家公司收购。如果我同意去新公司的话,老公司要支付我多少赔偿金?如果我不同意去新公司,而老公司要强制裁员的话,要支付我多少赔偿金?
另外,我想问一下我们通常说的N+1赔偿是对应杭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还是对应我本人的平均工资呢?(我本人的平均工资已超过杭州市平均工资3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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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委托律师
追问:其他人是根据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但是我还在哺乳期啊,难道也跟其他人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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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