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发生工伤,2009年12月工伤认定,2010年4月劳动能力鉴定评为9级,2011年3月 于原单位离职,请问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照新的条例赔偿还是旧的按2011年之前的,也就是是2009年10月发生工伤,2009年12月工伤认定,2010年4月劳动能力鉴定评为9级,2011年3月 于原单位离职,请问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照新的条例赔偿还是旧的按2011年之前的,也就是是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还是原单位赔付呢赔付还是原单位赔付呢,请问律师有明确的法律文件能够充分说明是按照2011年赔付吗?因为我去找过工伤保险基金他们不承认,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