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奶奶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无遗嘱,经过公证处公证我父亲和他的二个兄弟三人合法继承。目前这房子所在的辖区已经列入拆迁安置范围,我爸爸希望要房子,其他二个叔叔想要现金补偿,补偿金由我父亲按照规定存入他们账户,这样我爸爸就可以去签约拆迁安置登记,我想问等房子盖好后我我爸爸去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的时候他的其他2个兄弟还必须去吗?到时还需要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吗?希望很快得到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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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与他两个兄弟之间关于该房的处理协议应指明房屋归你父亲,办理房屋登记的时候。拆迁登记时,按常规你父亲的两个兄弟需要到场,但房屋盖好后,登记你父亲一人到场即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房屋即在你父亲一人名下,也不需要办理过户。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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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与他的二个兄弟必须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他的二个兄弟声明该房产归你父亲一人所有。你父亲持该公证才可以一人办理拆迁、安置、产权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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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登记时直接将协议和公证书向拆迁办说明,既可以直接将房屋登记你父亲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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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