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村干部把这块土地和另外一块土地签给别人建房子,单据是这样写的,另外那一块土地村干部是卖给买主与我的那一块土地是买主自理,与买主去那两块地拜土地神,我妈看到意思就是说这土地是我们家的土地村里家家户户包括买主都是知道土地属于我们家的,然而就被买主掐在脖子按倒在地上。事情一天后干部、买家、我家人三方协商不成功。村干部也不敢理这事情,说是交给上级处理,现在几天过去了,一点音信也没有,单据是几位干部签的。
请问广大网友们;
买主这个单据干部可以要回吗?
还有单据说买主自理。
自理代表什么意思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