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的工伤,现任在原公司上班,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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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万左右。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2009年2580元)×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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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万左右。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2009年2580元)×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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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你本人的工资和年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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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当面详细计算,以免影响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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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总额与你本人工资有关,9级工伤一般赔偿额在7万元左右,医疗费用全部由工伤基金或单位支付。
可以分为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两个阶段。
医疗期期间:
停工留薪待遇:一般为3个月左右,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承担。3*本人工资
医疗费用:全额由工伤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
伙食补助费用:按照住院的时间每天支付8元由工伤基金支付。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护理标准计算。
医疗终结: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的社平工资。4*2580=1032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的社平工资。9*2580=23220
若仍有具体疑问,可以电话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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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要在一年以内提出。
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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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