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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放了双休,晚饭后,我的两位同事李某和吴某一起到老教师王某家观赏其收藏的奇石,正好我也在这里,于是我们三人就一起观赏了一会儿奇石。然后来到王老客厅,热情的王老上烟倒茶后又摆出水果,闲聊中,我们提议陪王老玩几把五元的小麻将,以解一周的疲劳。于是,师母将麻将、桌子很快摆好,四人就上场,此时大约是八点,玩了大约不到两小时,门外突然进来三位警察,亮出工作证说是公安局的,让我们站起来,我们解释说是打的小麻将,娱乐一下,他们不听解释,将我们每人外面放的几十元钱收去,又责令我们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不得已我们都将身上的钱全掏出来了,共计王某480元、吴某220元、李某320元、我610元。清点完钱后他们又叫我们提着麻将到派出所去做笔录,做完笔录让我们回去等候处理。这两天他们也还未处理,可我们总觉得心里有一种压抑感,连端午节也不敢回老家团聚。请问:我们的行为能定性为赌博吗?他们能没收我们身上的钱吗?他们能将我们按赌博进行裁决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6-07 10:42:5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不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