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
您们好!我们一家有件事很迷茫,肯请解答。
我母亲借钱一刚认识的网友,该朋友承诺是为生意周转,最迟二个月内就可以归还,借钱时还向我母亲出具了身份证件证明,结果到了承诺时间,该朋友失去联系,打电话过去,看到是我们电话就不接,我们找相关部门查其住址,发现身份证件为假证,欠条上的名字也该朋友本名,我们咨询了当地的一位律师,律师答复说该行为属诈骗,是刑事案件,劝我们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我们把报案材料提交上去后,当地的小镇派出所有关领导表示:我母亲当初是借钱给朋友,该朋友是取得我母亲信任后才借的钱,而且钱数只三万又不多,所以这只属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不管的,不受理我们的报案。
我们不明白,难道骗子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后,以假名假身份证借款,就变成了合法的借款了么?我们是平民百姓,三万多的借款对我们已算一笔很大的数目了,目前父母为此事不断在争吵,家也不成家了,我们该怎么办?
敬请您们的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