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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在屋内发生了一些口角,有三个人骂我一个人,后来其中一人将我拖拽到屋外后在我左脸上打了一耳光,之后有人上来劝架,打我的人又猛踢我一脚踢在我的左手,然后又踢一脚踢在我的腹部下方左大腿上侧,在此过程中我完全没有还手的机会,后来我报了警,当警察过来的时候,打架的人已经从房子的后门逃跑了,警察叫我先去医院做伤情鉴定,我在医院给左手拍了片子没有骨折,可是左手却非常疼而且不能用力,左腿的地方也有瘀伤(在医院时没有做鉴定,回来脱掉裤子时才发现的),左半边脸一直红肿发热。我现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没有办法正常工作,请律师帮帮我,我该如何追究责任,通过走法律程序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民事相关
2011-05-30 22:03: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