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姐哥于2011年4月28日在工地受伤,腰部骨折,已住院一月,雇主提出出院治疗,只负担2个月的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一万多元,我们认为很低,但没有法律依据。请律师支招,该怎样维护自身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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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赔偿,8级,10万左右。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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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不能降低及给付伤残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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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们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能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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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最好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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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太低,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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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