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原告,起诉的是保险公司,有关被保险人签字问题。但是开庭的时候被告只提供了合同的复印件,说合同已经在省保险公司存档了,无法提供。当时我提出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不予承认。但是法官很气愤,说这个合同应该由我提供,并且法院调取原件时的一切费用由我提供,我知道1000多里地,开销是个问题,我仔细看过复印件,上面的被保险人签字不是我丈夫的(我丈夫已经去世),并且保险公司代理人也私下承认是找人代签的。但是他不能出庭作证。我想问,这张复印件可以做笔记鉴定吗?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大吗?如果我提出鉴定,法院不予认可怎么办呢?

其它综合
2011-05-28 22:27: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