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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两人于08年10月1日在嘉兴洪合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两人左腿股骨粉碎性骨折 老公期间发生骨髓炎 共住院4次 我住了2次 事故认定我老公为主要责任 现在伤残鉴定已经评好了 我老公10级 我9级 对方是公交车 已经协商一次 就误工时间 误工费多少一天有异议 还有说协商的话精神损失费没有的吗 我们以前在私人厂上班 工资每个月发现金的 没有工资凭证 更没有地稅证明 保险公司只能算60元每天 超出1800元就要交税证明 误工时间伤残鉴定上我老公是两年 我是一年半 可保险公司只给我们总共算两年半

其它综合
2011-05-25 16:01: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