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3年半了,现在有一个4个月的孩子,我们没有什么积蓄,两套房子在他父母名下可,他有肺结核不过已经好了。我想要孩子不知道法院在判决时能不能给予照顾。他的收入比我每个月多200元,我这样的情况一审能叛离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法发[1993]30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
法官会根据你们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判决。
-
法院是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
-
你所说情况原则是女方抚养可以聘请律师争取抚养权利。需要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的 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如果一方不同意的 一般不会叛离 但是再次起诉后会判决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要看男方态度,如他也愿意离,则第一次会判离婚,但如他咬口不离,第一次极大可能判不离.而2岁以内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因此争取抚养权上你有绝对的优势,建议早起诉,因为虽现在孩子才几个月,但诉讼耗时.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
您好,如果双方同意或者有法定的理由,会判离。详情可以进一步咨询我!
-
第一次不会判离。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