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私企。一员工2004年5月录用,2008年6月口头辞退,现在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7000元。理由是没有开具解聘书,没有下岗证,无法从事享受社会的各种经济待遇,要求赔偿最低生活费。
公司小,员工来了工作了就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工期满就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上养老保险的时候没有格式劳工合同不给上,都是经办保险人填的。
6月份口头通知,保险上到10月份。后来就到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结果都撤诉了,最后到法院告我
-
没有经过劳动仲裁 法律不会受理的 具体电话咨询
-
具体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