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正在治疗期间,前期所有的费用(食宿、交通、存车、误工等)是保险公司还是肇事者负责,后期营养费等补偿是否由肇事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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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也即有交强险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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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肇事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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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费用由肇事者支付。如其拒绝,可将其与保险公司一并起诉。本所律师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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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所有的费用(治疗、食宿、交通、存车、误工、营养费以及残疾补偿等)由肇事者负责,治疗终结后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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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费用可以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赔付,后期费用如果超出交强险范围则由肇事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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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